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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帝”要有多大本事

1999-05-0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“上帝”必须是砍价的行家里手

消费者要真正买到物有所值的物品,还真要具备一些“特异功能”才行。首先你必须货比三家,甚至货比数家,有的同样的商品在不同商店价格相差甚远,一不留神就花了冤枉钱。

即使在相当知名的大商场,同样要讨价还价,记者就曾因为过于相信大商场的信誉,按标价110元买了件衣服,没过几分钟,只见一女士只花80元就买下了同样的衣服。看着她那乐不可支的神态,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油然而生。

春装刚上市,各大商场打折已开始。明明是第一天摆上柜台的产品,也标个原价多少,打折多少。标原价为10万元的钻戒,现在只卖5万元,如此优惠的打折,不是令人心动而是令人害怕,不知这“钻石”到底值多少。有关专家认为,“讨价还价”只是集贸市场的交易方式,迟早应被大型商场淘汰。

“上帝”要有“火眼金睛”

元旦前后,有关部门对全国20个大城市销售的熟肉制品进行了质量大检查,平均批次合格率仅为76.4%,有关方面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熟肉类食品时,要注意产品表面是否干爽,还要注意产品的弹性是否好,气味是否正常,以防止误食变质食品危害健康。我的天哪,从此以后本人不敢再吃熟肉制品,因为不知道如何判断熟肉的弹性达到什么程度为正常,也无法嗅出熟肉的气味达到什么标准为合格。

“上帝”需要学会忍耐

记者在北京一家大商场看到,营业员悄悄地在购物小票上写上“打折商品,概不退换”的字样。打折商品并不等于处理品(残次品),以打折为由给“三包”打折扣是违法的。而消费者面对还没拿出商场就不能退换的商品,只有无奈。

“上帝”需要忍受的还不止于此。据报道,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商家将消费者错当小偷,非法搜身、扣留甚至殴打致伤,严重损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的事件。据中消协调查显示,有47%的消费者认为修理环节存在问题最多,经销、维修和生产厂家之间相互推诿,包修期内让消费者自掏修理费,对因产品问题造成消费者的误工、交通费等损失不承担。

企业和商家必须明白:与其让“上帝”练就种种“本领”,莫如自己努力树立起诚信的商业信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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